5 Simple Techniques For 破產後拎強積金

至於市民關注的強積金對沖事宜,政府已表明下個立法年度將會修例落實取消對沖安排,長遠而言將有助增加打工仔累積強積金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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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選擇將強積金繼續投資,需要注意基金單位的價格會隨市場變化,而強積金資產值取決於當時的基金單位價格。當申請人申請提取強積金,受託人便會按市場價格,賣出申請人帳戶內的基金單位,然後向申請人支付相關金額,此金額可能與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格當天所知的價格不同。

為了最直接了解破產程序以及其他相關事宜或問題,可以先閱讀破產管理署網頁。

若僱主已清盤或破產並有拖欠供款,僱員可向積金局作出投訴,並提供相關資料,積金局會代表僱員向清盤人或破產管理主任提出申索。如收到清盤人發還的款項,積金局會把款項交予強積金受託人,以便分配至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申請破產需時多久? 破產聆訊日期是由法院登記處決定。通常由入紙申請至聆訊日,需時約一個多月。

雖然不能購買新保單,但能否保留現有保單,則視乎保單類型及特定情況,而有不同處理。

*合資格客戶須於提取貸款後至大新銀行存入現金回贈當日,仍然持有有效之貸款戶口、還款戶口及相關大新儲蓄或往來戶口,並一直維持良好之還款記錄及正常運作。

在日常生活方面,生活要盡量簡樸,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即使受託人沒有在破產人解除破產前出售該樓宇或破產人就該樓宇所佔的份額,該樓宇或其份額在破產人解除破產後將會繼續歸屬破產人的受託人,而破產人的受託人將會繼續嘗試將其出售。家庭居所並不獲豁免。

然而,積金局不能干預中介人的商業決定、介入純粹有關服務質素而不涉及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的問題,或就中介人與計劃成員的爭議指令中介人作出賠償。

破產人士的全部本地及海外資產需要被收集並變賣,將所得攤分給債權人。另外,法院可以調查破產人士無力償還欠債的原因,並起訴違反破產法例規定的破產人士。

聲明自己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居住在其他國家,且日後無意為永久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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